2014年7月29日 星期二

74.









是先看到那雙黝黑又細長的腿,然後我才看見她。一張我曾經撫摸、親吻過的臉。細長濃密的黑眉毛。尖挺的下巴與鼻子。那曬了許多太陽的長髮仍放在肩膀上。

她和身旁的小男孩玩著。在大馬路中央的公車亭。我猜,那或許是她的孩子。分手後她也許早就結婚。我喜歡她對著孩子笑的樣子。既熟悉,又陌生。

那年夏天,我們住在海邊。時常曬著,泡著。也晃蕩,也創作。對人生暫時不想有太多想像。沒有顧慮的交往關係是一種彼此承諾好的約定。我們會討論情慾,做愛,但不瘋狂。不熱衷佔有對方。也沒有想離開對方。時常對一本書,一個角色,一部電影,一些音樂發表彼此的看法。也討論何時該結束這樣的逃避。


城市都在等我們。我們知道。我們也都在等著城市。但沒有決心面對。


在一個人生最失意的夏天我們遇見彼此。那天,先是下著雨,然後出太陽。我喝著一杯過濃的冰咖啡望著諾大馬路試著消弭宿醉的懊悔。然後她的那雙腿出現。一個抽著菸的女人。站在馬路邊手裡拿著墨鏡與咖啡外帶杯。在她被疾駛的腳踏車撞上以前,我並沒有覺得我的人生會和這個女人有任何聯結。這不過就是另一個美麗的陌生人,在這之前。然後我走出咖啡館。遞出一碟從咖啡館拿的紙巾。我近距離看著那雙腿。我看著她。她雖然傷了但仍笑著。然後我們一起抽菸。我們改變了對方的城市。

在一起吃了幾次早餐午餐晚餐以及幾個宿醉醒來的早晨之後,我們決定一起離開這個城市。她
想忘記時尚,忘記精品與消費性數字,忘記虛偽的工作與毫無交集的男人。我想忘記食物,忘記餐館,忘記所有做不到的承諾以及破碎的家庭關係。她開著父母的車,用電話租了一個海邊鄉間的房子。午夜的公路,我們已經把所有城市的種種都拋在腦後。我們像回到小時候。

但那並不像談戀愛。我們也從來沒有說過交往。沒有男女之間的那種爭執。我們沒有太多需要對方給的東西,也沒有覺得對方投入的自己太少。我們很好,在那個夏天。至少我記得是。

幾年後的現在,我看著她,我似乎是已經忘記,是什麼時刻讓我們決定分手。是發現愛已經產生而我們都無法面對愛嗎?還是因為覺得愛終究是會熄滅的火花所以我們決定分開?是什麼時候我們決定回到城市,然後不再讓彼此碰面?


我記得有段時間,我常會想,住在同一個城市的兩個人,為何就是無法再相遇?每個派對,每個早午餐的咖啡時間,每個約會,每個工作之外的城市遊蕩。我其實也不太明白為什麼後來就沒有再想起這些了。我展開新的謀生計劃,試著面對家庭,恢復一些關係,彌補一些犯過的錯。大概只有在一些獨處的時候,一些電影或一些書裡頭的角色,才會讓我又短暫想起她。


今天和那天一樣。炙熱夏天裡的午后。我坐在咖啡館裡喝著一樣過濃的冰咖啡。她上了公車。663。我看著公車的尾燈與紅綠燈。我聽著這個城市運作的聲音。遠方天空開始聚集烏雲。我的咖啡流了滿桌退了冰的水。


我看著一個又一個走過落地窗的女人。美麗的陌生人。我感覺一場雨即將到來。我感覺所有的片段記憶都好像是我自己的想像。


我仍活在這個城市裡。也愈來愈習慣這個不停老化的自己。但所有記憶是怎麼被自己深埋進心底最深的那裡,我卻始終找不到真正的原因。














2014年7月21日 星期一

73.








他說他好想和魯妮瑪拉做愛。每個魯妮瑪拉。每個她在電影裡頭扮演的角色。純愛的,叛逆的,焦慮的,發狂的。甚至帶著小孩的。單純的素到發亮的魯妮瑪拉裸體的樣子。他說他一想到他從後面在鏡子裡大力的幹著沈溺情慾的她,就無法控制想要自慰並且快速射精的衝動。


他說他喜歡那種看似嬌弱身形小巧但是慾望無窮的女人。尤其是她們各種因為情慾而產生變化的眼神。


我常在咖啡館同時點濃縮咖啡與冰啤酒,然後加在一起喝。通常對別人的說辭都是,這樣比較提神。但實際上,這對我來說,其實是在藥物之外的一種合理上癮。我貪圖的其實只是喝下這東西之後所產生的暈眩感。暫時的暈眩感。效果最好的時候,是看著戶外盛大的陽光與街道然後快速讓身體吸收這個帶有酒精且利尿的咖啡因。一切會變得比你原本想像的還要美好。一切你想要忘掉的想要克制的或是原本還想不到的,在這個時候都會成為一種實際存在的發生。你感覺自己變得更好。在一種合法的暈眩裡。連坐在你對面的陌生女子的香水,可能都會讓你覺得是種沈默的誘惑。所有發生在眼前的總總,也似乎都有背後的故事可以說出來。


大部份的都市人有時候都會忘記怎麼誘惑自己。他們頂多,只會不停地想辦法誘惑別人。或者不。他們常常把溺愛自己誤以為是誘惑自己。所以他們對想要得到愛的對象溺愛。而忘記了誘惑的重要。是誘惑才會讓人犯下悖德的罪。也或者是,渴望悖德才讓人知道如何誘惑。


我和他在一間澳洲式咖啡館開始討論香水。香水以及女人的乳頭。然後是腋下與乳房之間的皺褶。我確信鄰桌的女人都聽見了我們談話的內容。但在我貪圖暈眩之後所帶來的快感裡,這些女人,年輕的熟齡的,都只會讓我更想要大肆渲染這些令人感覺下流的話題而已。他說,女人不該把陰毛全部剃光。這不合時宜。淡淡的小巧的毛髮是美的。這兩年的色情片女星也都走這個路線。他說,每次他在海灘坐著日光浴,他都會直視穿過眼前那些穿著比基尼女人的三角地帶直到她們注意到他在看著她們而產生害羞然後自己先把眼神移到別處。這很有趣。他說,如果女人在看你,表示你已經把球拿在手上了,然後你什麼都別說,看著她最感覺羞恥的地方,球賽就被你掌握了。這並不代表你想贏。這只是讓球賽變成你想要的樣子罷了。


他說,有時候球賽的輸贏反而是最無聊的。過程裡的那些因為肢體互動而產生的刺激與創意,其實才是最令人感到爽快的。努力地成為一個令人討厭但又揮之不去的人才是最難的。他覺得這是一個男人具有魅力的象徵。管你是禿子或是胖子或是無法被稱作好人的那些普通人。


他並不在意其他人怎麼看我們。他說他很想念在阿姆斯特丹派對和認識陌生人的日子。他在一個指甲塗滿顏色的女人的注視下把整杯紅酒直接喝乾。


明顯感覺自己是活在一種他人無法發現的暈眩感裡其實是很有趣的事情。這並不是喝醉與喝多的那種感覺,也不是藥物產生的後座力。你會感覺情緒被放大。你會知道你在說的是什麼。你還是會思考。只是比較容易釋放一些潛在的沒有大動作的叛逆因子。

我和他說,最近很常在餐館打烊之後一個人在裡面跳舞。太多無法解決的事情可能更讓人容易懷念那些彷徨少年時常做的事情。我問他,還記得小時候大家都會在二手服飾店裡面聽一些無法定義的音樂然後跟著節奏胡亂扭動身體嗎?還記得那些不是很嘻哈的不入流的電子音樂CD在唱片行裡被我們當做寶貝一樣拿了又放拿了又放嗎?


他點了第三杯紅酒。然後戴上墨鏡。我看著窗外的黑色凌志汽車走下了一個和我年齡相仿但身材略為福態的女人牽著一個小女孩走進了老公寓的前庭。車上的男人很直覺地讓人想起了高級上班族的優渥薪水以及人人稱羨的家庭美滿。我看著女人的大屁股直到她和小女孩消失在公寓大門的黑色陰影裡。我想起了我自己是怎麼背棄了所有人的期盼以及怎麼用沈默來傷害那些原本對你投之以愛的家人。我從來不會說那是病。我常聽見人家說這是病。但我覺得這就是一個不像電影角色的都市化男人有時候會發生的心理問題。


因為害怕所以逃避。害怕面對,害怕失去。所以我還在這裡。



咖啡館裡頭開始播放向今年Tomorrowland致意的電子樂。


我問他是否還記得一個人的跳舞。
我問他是否還有印象一間只賣午夜三明治的小店。
我問他是否還記得我曾經在雜誌上寫過的一則小食譜是有關大麻餅乾的?


他沈默。讓自己待在墨鏡後。他說他不知道以前的事情了。過去的就過去了沒什麼重要的。我轉頭看著落地窗內我們倆的倒影。他,對著我身後的女人,比了中指。


女人並不好看。但一種陌生的慌張表情,卻格外地討喜。


我默默地喝光了我的咖啡館保利達B。然後繼續待在我的短暫脫序裡。



這是台北。無聊的人還是多到不行。









2014年7月9日 星期三

吃下去之後的思辨是遊走邊緣的危險趣味







(原文刊載於《ppaper MANno.5




在我工作的小餐館,挑戰既有認知是一項基本的工作守則。我們時常在討論的是要怎麼跳脫既有框架,然後可以讓盤子裡的食物給懂得吃的人有強烈思考過的趣味性。

把馬鈴薯用水低溫煮透,再經過兩次油炸把皮炸脆,就會變成一種帶有薯泥口感的酥皮薯塊。試著想像每個小酒館都有賣的馬鈴薯泥與香料臘腸,然後用這個薯塊來改良一下,加入一點台灣特色,於是我們想到了蒜味香腸。直覺又想到了筍乾,香腸與筍乾,但這樣可能就太過於台灣而不像西餐。所以和筍乾很像的朝鮮薊成了靈感。為了一點顏色與酸度,為了一點鹹度與西方元素,我們再加入了帶有核果味道的綠橄欖以及一些烤甜的大蒜,最後擠上橘子皮末的香氣並灑上橄欖油與新鮮香草。

你當然會用叉子吃這道菜。但挑戰一下認知邊界,換上筷子可能會更有趣味。一些東西方的元素在原本毫不相干的狀況下被蝴蝶效應般的神奇力量給兜在了一個盤子裡。試著配幾口啤酒,但換成冰涼的葡萄酒應該也不錯。


很多創意的出發點可以是為了好玩,但真正要放到盤子裡的挑戰,是你一定得搞得好吃才行。這只是我們幾年來在餐館工作裡頭的其中一點小概念,如果你還想知道更多,我們還有很多挑戰傳統認知的想法與菜色,歡迎電郵給我:kwansixtynine@gmail.com






2014年6月28日 星期六

72.







昨晚,生平第一次,我坐進了金曲奬頒獎典禮的現場。

因為一些這幾年交的新朋友。也看見了一些認識十幾年的老朋友。既使我們已經不是那樣相熟。


很奇妙,這幾年其實一直刻意不去任何搖滾音樂的現場,但卻因為開餐館的關係而認識了更多真正的音樂人。那些小時候的偶像,現在大家公認的偶像,以及一直默默喜歡的真正的音樂人包含那些電台DJ以及還繼續在玩獨立樂團的搖滾人。

戴著帽子的男人在台上說著感謝詞的時候,我想起了那座還放在高雄某個樂器行結賬台後方架上印著最佳主唱的獎牌。不知道那裡是否還是我離開高雄時的樣子?男人對著麥克風向他的家人說,他終於得獎了。


大螢幕照到去年的台語最佳男唱人。我曾經在十年前去過他台南的住處,請教過一些寫歌與創作的問題。我想起楊培安。他介紹我去找了那個人。那時候我不到24歲,在高雄玩樂團的人沒有人不知道我玩過什麼,做過什麼,也沒有人不相信我可以搞音樂創作。


李宗盛的山丘在得到最佳作詞人的時候我其實控制了自己眼眶的一股熱。那種氣氛,對我來說還是太過強烈。


醫生是公認的聲帶權威。我還清楚記得那一天,媽媽帶著我坐在那個診療室裡聽著他說,我的聲帶天生就比別人還要短小,大概只有正常人的一半。根本不可能好好唱歌。靠唱歌謀生,想都不要想。

我會常常回想起小時候是怎麼放聲大哭直到喉嚨失聲、不自覺的很大聲的用力講話然後被別的同學訕笑,以及每個練完團、表演後,感覺自己過度使用聲帶所造成的那些痛苦,就是從那天的那句話開始的。像一輩子的烙印。在一些微妙的時刻裡,腦袋裡就會出現那些畫面。

這是沒有人可以感同身受的。

從一開始玩樂團我們就想要用一些搞怪的方式達到另類的紅,到最終覺得自己需要好好創作與唱歌的時候才發現這樣血淋淋的事實。我其實都知道自己根本就不是一個會唱歌的人。也沒有那種天賦。而我卻上台拿過一個小小的獎。好諷刺。這也是後來我漸漸不喜歡對別人提起我玩過樂團的原因。因為我不喜歡被人問起我在樂團裡是玩什麼的。主唱,這字眼對我來說太多了。我其實只是玩過樂團以及創作,並且在一些表演場景偶然參與過。

我沒有和高雄那些人說起這個事情。記憶中。就算有,那時應該沒有人能想像我講出來的那些東西是什麼樣子,什麼感覺。那每一個面對著麥克風想要一些什麼卻始終使不上力的時候,那些聽著別人把聲音唱出來而自己只能用一些旁門左道的技巧錄音只能依賴效果器的窩囊。


坐在這樣大型音樂性質的頒獎典禮中,我不自覺地想起了很多小時候。

誰沒有想過進大公司被簽約?誰沒有想過也可以上台告訴那些人我們終於做到了?誰不想在每一個大型音樂季成為大場面的保證?我永遠記得,某一晚在高雄幫張震嶽暖場之後,我看著他在台上表演,冷冷地看著我們自以為很嗨的樣子。當時誰沒想像過要成為那樣子的明星呢?

很少有人真的知道為什麼我沒有繼續下去。又或者說,在那樣的年紀,那樣的城市,那樣的心態下我,都無法說服自己再繼續玩下去。我只是想要創作,給自己一種人生的出口。但我知道音樂已經不是我可以掌握以及我可以拿來做出什麼的東西了。然後我逃了。

以年紀為理由。以謀生為藉口。以青春的消逝為所有的過去做終結。



上台北這幾年我其實一直刻意在逃避太多人的音樂現場。逃避面對舊識需要的解釋。五年前,在oasis表演現場,我第一次認真發現自己是如此討厭敘舊,討厭遇到某些還在玩音樂的來自家鄉的朋友和我談話的內容。我眼睜睜看著自己如此虛偽。很恐怖。然後慢慢的,我變成現在這個樣子。用一種開餐館的人的姿態在酒吧出現,和持續搞音樂的老朋友喝喝酒,單純聊我們喜歡的音樂,取笑小時候共同的蠢事。什麼都不用再解釋。因為那些已經都和我無關了。


聲帶在開餐館這幾年仍持續被過度使用。某天騎車,我哼著自己曾經寫過的歌卻發現自己已經沒有辦法唱出當時的東西。聲帶的萎縮或許是真的到我無法想像的地步了。


我看著廣仲在台上唱的好嗨。倪桑穿著西裝在大螢幕裡。
迪拉胖打著粉紅的領結。還有一些我餐館裡的熟面孔都在遠方台下參與著這一切。


我很慶幸自己是成長在那樣的年代讓我在這一晚看得懂這些安排與表演。既使我還是太愛回憶,也還是投射太多自己在那些太過煽情的流行歌曲裡頭。


我想起小時候也想像過走上台的那些念頭與玩笑話。
然後我還是提早離開了。


我還有太多繼續該做的事情。
而可能只是一首歌,某些人,讓我想把這些放在心底10年的事情給寫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