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暗裡,我拿著手槍對準了自己的家人。他們看不見我。
女人穿上褲子但是露出半截臀部,在我家。
我嘶喊,直到喉嚨再也發不出聲音。
我的家,父親買的房子,所有家人好像都在那裡。
女人告訴我,你不可以再這樣下去了。
再不好的人,你都要用下去。
我喊。我抗辯。但是只感覺得到無力以及悲傷。
我叫得用力,但誰也聽不著。
我在黑暗裡,沿著草叢,跟著一個人。
然後我發現我的手槍轉向自己。
女人有金色的頭髮。臀部有著皺紋以及胎記。
女人坐在我家的木頭長椅上背著陽台灑進來的陽光。
她好搖滾。
我好窩囊。
我好像開了一個店。
好像是一個餐館。
我不停地被告誡。
被告知。
被通報。
被警告。
我醒來之後看著我沒有對話正熟睡的老婆。
我們沒有牽手只是觸碰。
我回味夢裡的黑暗。
我想起爸爸與媽媽與姑姑與叔叔與阿嬤而我在想我會不會真的開槍。
我活得窘。鬧鐘響了。我賴床。誰也幫不了。我幹。
大夥都有嘴有腦有自己的生活。他們有他們的社會而你介入那其中你只是個鬧事的過客。
你怎麼睡也睡不飽而亞果出任務是竊盜城的續集。
你,就只能幹你自己。
夢裡,我在黑暗裡看著我的家人。
其實手槍很具體而顏色很鮮明。我的槍口朝著半空中。既使我知道那是黑暗中。
我按下板機。
但安全開關卻鎖死了。
窗外是個大晴天。
我傳了訊息,說我活得好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