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6日 星期四

關於那些不重要的事 (貝莉 x 寬六九)_活在台北的理由











在播了一張九零年代的電子樂專輯之後,
才想起來自己是怎麼從台北局外人變成局內人的。

活在台北的基本理由,
其實是強迫自己長大以及,
蛻變成自己想像中的人或是,

遇見真心想愛的人。遇見小時候的偶像。遇見嚮往上班的公司
﷽﷽﷽﷽﷽﷽﷽﷽及變﷽﷽﷽﷽﷽甚至是,
遇見無法想像的那些。

雖然不知不覺地也開了一間館子也過了四年。
雖然活在台北的理由已經不是年輕時的想像。

但隨時有酒吧可以去有餐館可以去。隨時有書局可以去。
有活在高雄無法達到的,生活質感。

晚熟的青春,也因為活在了台北再也不會顯得不合時宜。
至少和那些頂尖的二十幾歲的bartender以及未來都會是號人物的餐飲人站在一起都還顯得相稱。


能常常聽Dizzy放歌其實是活在台北最好的理由。還有尹德凱的馬丁尼。

但朋友們,
關於我活在台北的理由一開始,

其實都是因為想要遇見最酷的人以及,


成為最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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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結束之前,我決定和我的酒吧好友,當代兩性作家兼城市記錄者(頭銜乃應本人要求),貝莉,一起寫些什麼有趣的350字短文。以證明我們兩個人不是只會到處喝瞎扯文維生。但對寫的題目,或許,還是離不開兩性情仇與喝酒誤事的餐飲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