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6日 星期二

47.









在黑暗裡,我拿著手槍對準了自己的家人。他們看不見我。
女人穿上褲子但是露出半截臀部,在我家。


我嘶喊,直到喉嚨再也發不出聲音。
我的家,父親買的房子,所有家人好像都在那裡。

女人告訴我,你不可以再這樣下去了。
再不好的人,你都要用下去。

我喊。我抗辯。但是只感覺得到無力以及悲傷。
我叫得用力,但誰也聽不著。

我在黑暗裡,沿著草叢,跟著一個人。
然後我發現我的手槍轉向自己。


女人有金色的頭髮。臀部有著皺紋以及胎記。
女人坐在我家的木頭長椅上背著陽台灑進來的陽光。

她好搖滾。
我好窩囊。

我好像開了一個店。
好像是一個餐館。
我不停地被告誡。
被告知。
被通報。
被警告。


我醒來之後看著我沒有對話正熟睡的老婆。
我們沒有牽手只是觸碰。

我回味夢裡的黑暗。
我想起爸爸與媽媽與姑姑與叔叔與阿嬤而我在想我會不會真的開槍。

我活得窘。鬧鐘響了。我賴床。誰也幫不了。我幹。
大夥都有嘴有腦有自己的生活。他們有他們的社會而你介入那其中你只是個鬧事的過客。

你怎麼睡也睡不飽而亞果出任務是竊盜城的續集。
你,就只能幹你自己。


夢裡,我在黑暗裡看著我的家人。
其實手槍很具體而顏色很鮮明。我的槍口朝著半空中。既使我知道那是黑暗中。


我按下板機。
但安全開關卻鎖死了。


窗外是個大晴天。


我傳了訊息,說我活得好倦。